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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次调控”,令刚性需求很受伤

发表于2010-11-08

楼市在8月底出现的回暖迹象,令中央对本轮调控的成败十分担忧,部分城市房价的逆市上涨,更令中央忍无可忍。
    9月份,作为主流媒体、一贯被视作“党的喉舌”的“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就不断发出调控要加码的信息,呼吁开发商主动降价以释放需求,尤其是《人民日报》,在短短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六发“二次调控预警”。
    9 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更是首次使用了“抑制投资性需求”这么一种严厉的措辞,也就预示着楼市调控必将趋紧,“二次调控”将要拉开序幕。
   9月底,国家七部委发布了房地产调控新政“国五条”,在政策落实、信贷、税收、供给、市场秩序等5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此后,财政部等三部委对契税、涉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作出重新调整。这一系列措施中,不乏有直接影响楼市的重磅条款,对刚性需求的杀伤力更是显而易见:
    一是规定“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不少于3成”,将直接令部分市民的首次“购房梦”推迟。因为此前“国十条”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而今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的首付也被提高一成,对于一些初次购房户而言,负担不可小视。
    二是规定“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将使“二套房”房贷成本大大提高,“改善型需求”必然会受到严重的打压,这就必然会延长部分市民的“蜗居”时间。此外,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第三套房贷款”,也会抑制部分“改善性需求”的释放。
    三是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将逼退一部分希望在城市“先安家、后乐业”的购房户,这些人只能选择租房暂住了。
    四是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改善型住房”需求。
    五是契税新规,明显加重了部分购房户的负担,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城市有关原先对普通住房契税的减免政策不得不取消,购买普通(含90平米以下)住房户,将不再享受契税免税或低税率的照顾;另一方面,对“改善型”购房,契税将由原先的1%提高至3%,其购房成本明显提高。
    此外,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情况实行问责的风声趋紧,逼出了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而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限购令”了,而“限购令”也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改善型”购房需求。
    “二次”调控对刚性需求的误伤,并非中央此次调控的本意,但面对习惯于政策“变通”的中国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中央政府搞“一刀切”也是迫不得已,但这项政策注定只能作为权宜之计。
    笔者以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房价非理性上涨的问题,最终只能是通过加大市场供应量,以平衡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实现。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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