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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40年、50年、70年产权你知道多少?

发表于2014-11-13


为什么有40年产权?有50年产权?有70年产权?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权归国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公建50年,商业/工业4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发表于2014-11-13

十年就变的不成样了,不要说五十年后了

发表于2014-11-13

我想问一下?好象拆迁安置的房子分到手后使用年限是50年吧。

发表于2014-11-13

中国的土地本就不是百姓的

发表于2014-11-13

这个不是什么问题,到五十年后,最多交点土地出让金就完事了.

发表于2014-11-13

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已,问题不大。
40年实在话很遥远的

发表于2014-11-13

40年时说明是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水电费等安商用收取,70年时规划时住宅用地,费用安民用收取。

发表于2014-11-13

也许以后产权到期要交钱,目前交多少还没有具体的说法和规定的。

发表于2014-11-13

40年的房子的水电之类的都是商用的,有点贵的。。。

发表于2014-11-13

40年产权单身公寓是没有管道煤气的,,水电价格按商业的价格的,,比住宅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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